关于交纳2016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参赛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7 00:00
作者:
大体协定向(2016)通字第010号
各参赛单位:
2016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参赛费用统计工作已经完成,请各参赛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及时交纳参赛费用:
一、交费时间:2016年6月26日—7月6日。
二、参赛费用:详见附表。
三、交费方式:对公转账。
户 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240909010920008424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义城区支行
四、说明:
1、参赛费依据各参赛单位提交的有效报名表统计,一经公布不再受理任何报名变更申请。
2、报名参加多个组别比赛的中学请按组别分开进行转帐。
3、为保证赛事筹备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6年7月6日前完成转帐。我们将根据实际交费情况准备秩序册、号码布等赛事物料。逾期不交,视为主动放弃参赛,组委会将取消该单位参赛资格。
4、报名单位如因自身原因最终不能参赛,参赛费不予退还。将由承办方为其开具“2016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参赛费” 合法发票。
5、各单位转账时务必备注:XXX学校XXX组2016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参赛费,学校名称务必书写完整无误。转账后务必将转账凭证传真至承办方或扫描后发邮件至承办方邮箱,并电话确认。同时请各单位务必保留转账凭证,报到当天凭转账凭证进行核验。没有转账凭证或备注不清的单位,组委会不负责查验及开具最终发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永超
电 话:0859-3112981
传 真:0859-3222844
手 机:15885958410
E-mail:2315013136@qq.com
附件:2016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各参赛单位需交费用统计表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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