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h1

搜索

18588226190

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41226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深圳

  • 在线留言

  • 在线微信

  • QQ在线

  • 回到头部

>
>
>
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5/22

 

大体协定向(2018)通字第 004 号

 

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学生体育协会,各定向分会会员学校:

根据大体协[2018]63号,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联合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执行,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漳州市教育局联合承办,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州理工学院、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的“2018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将于2018年8月18日至25日在漳州市举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8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点击下载)

 

 


 

附件:

 

2018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执行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

 

三、承办单位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福建省漳州市教育局

 

四、协办单位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

百威英博雪津(漳州)啤酒有限公司

 

五、参赛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会员单位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8日--8月25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七、竞赛分组和项目

(一)竞赛分组

1.本科院校设:高校精英组、高校专业组、军事院校组、本科甲组、乙组和丙组;若军事院校组参赛队不足6支,改为参加高校专业组的比赛。

2.专科院校设:专科甲组;

3.中学设:高中精英组、高中组、初中精英组和初中组;

4.平行组:根据《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平行分组。

(二)竞赛项目

1.高校精英组、高校专业组、军事院校组:

短距离赛、中距离赛、长距离赛、百米定向、短距离混合接力赛(2男2女)、团队赛(3人)。

2.本科甲组、本科乙组、专科甲组、高中组:

短距离赛、中距离赛、积分赛、百米定向、短距离混合接力赛(2男2女)、团队赛(3人)。

3.本科丙组、初中精英组和初中组:

短距离赛、中距离赛、积分赛、百米定向、短距离混合接力赛(2男2女)、混合团队赛(2男2女)。

4.高中精英组

短距离赛、中距离赛、长距离赛、百米定向、短距离混合接力赛(2男2女)、混合团队赛(2男2女)。

 

八、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基本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会员单位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

2.运动员在参赛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办法详见“关于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

3.非会员学校必须在2018年5月10日前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申请入会,获得会员资格后方可办理运动员注册、报名参赛手续,并按后续会费交纳通知补交纳会费。

4.2017年的会员单位按“关于暂缓交纳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2018年会费的通知”暂缓交纳2018年会费保留会籍,先办理报名参赛手续,并按后续会费交纳通知补交纳会费。

(二)各组别条件

1.高校精英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定向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或运动队中有定向高水平特招学生的高校;

(3)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8至28周岁(1990年9月1日(含)以后,2000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且大学(本科和专科)入学时年龄不超过22岁者。

2.高校专业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和“(二)1(3)”的条件;

(2)体育院校;

(3)运动员中有体育院系学生的综合性院校。

3.军事院校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和“(二)1(3)”的条件;

(2)军事院校。

4.本科甲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和“(二)1(3)”的条件;

(2)2017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本科甲组团体总分前15名的本科院校和本科乙组团体总分前5名,且运动员中没有体育院系学生和体育特长生(所有体育项目)的本科院校。

5.本科乙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和“(二)1(3)”的条件;

(2)2017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本科甲组团体总分15名之后的本科院校、本科乙组团体总分5名之后的高校及本科丙组团体总分前10名,且运动员中没有体育院系学生和体育特长生(所有体育项目)的本科院校。

6.本科丙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和“(二)1(3)”的条件;

(2)2017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本科乙组团体总分15名之后及丙组团体总分10名之后,且运动员中没有体育院系学生和体育特长生(所有体育项目)的本科院校;以及2018年新参赛的,且运动员中没有体育院系学生和体育特长生(所有体育项目)的本科院校。

7.专科甲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和“(二)1(3)”的条件;

(2)专科院校。

8.高中精英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5至19周岁(1999年9月1日(含)以后,2003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的高中生;

(3)2017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高中精英组参赛运动员,以及获得高中组个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只限报高中精英组,不得报高中组);

(4)符合“8(1)、(2)”的条件,不符合“8(3)”的条件的高中生可以申请参加高中精英组的比赛,但必须在2018年5月20日前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赛(分会网站附件下载申请,并按要求填写)。

9.高中组

符合以上“(一)”和“(二)8(2)”条件的高中生。

10.初中精英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2至16周岁(2002年9月1日(含)以后,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的初中生;

(3)2017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初中精英组参赛运动员,以及获得初中组个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只限报初中精英组,不得报初中组);

(4)符合“10(1)、(2)”的条件,不符合“10(3)”的条件的初中生可以申请参加初中精英组的比赛,但必须在2018年5月20日前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赛(分会网站附件下载申请,并按要求填写)。

11.初中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和“(二)10(2)”的条件;

注:同一所大学可以同时组织定向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精英组的比赛,也可组织体育院系学生和除定向以外其它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参加高校专业组的比赛,还可同时组织普通学生参加本科组(本科甲、乙、丙组)的比赛;各参赛单位在能够确保学生运动水平及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组织普通学生参加专业组或精英组的比赛,可以组织体育院系学生和除定向以外其它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参加高校精英组的比赛,但同一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同一所中学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中学精英组和中学组的比赛,但同一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九、注册及报名

(一)运动员注册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和报名。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相关规定。

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件(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49.

(二)报名

1、参赛运动员在网上注册终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

2、各高校可以直接报名参赛;各中学报名参赛时,须同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备案。

3、各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子运动员各4人。

4、各项目限报人数

(1)短距离赛: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3人;

(2)中距离赛: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2人;

(3)长距离赛: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2人(限高校精英组、高校专业组、军事院校组和高中精英组);

(4)积分赛: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2人(不包括高校精英组、高校专业组、军事院校组和高中精英组);

注:长距离赛、中距离赛和积分赛同时举行,运动员只能参加其中一个项目的比赛。

(5)百米定向: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3人;

(6)团队赛: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1队;

(7)混合团队赛和混合接力赛:各组别每单位限报1队。

5、参加2017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其所取得的成绩,以便合理编排。未如实填报成绩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

6、运动员只允许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7、报名不足6队的组别,取消该组别,通知报名单位,可改报组委会指定的其他组别。

8、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增加和补充。

9、如有报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单位,执行单位有权删去不符合的项目、运动员。

10、本次比赛采用下载表格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5-6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以后续通知为准。

联 系 人:何曦(13031036199)、宋江(13001000414);

电话传真:010-82322966;

E-mail:cuoa@vip.163.com

 

十、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

(二)比赛地图执行《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2000版)或《国际短距离定向运动地图规范》(2007版)。

(三)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四)运动员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除经大会医生检查,确认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并经大会同意者外);凡无故弃权者,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不得参加后续的比赛。

(五)每场比赛运动员凭参赛证进行检录。

(六)仲裁、裁判员由执行单位选派。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录取办法

1.高校精英组、高校专业组、军事院校组、本科甲组、乙组、丙组和专科甲组各单项(男、女、混合)录取前8名和三等奖(第9至第15名);

2.高中精英组、高中组、初中精英组和初中组各单项(男、女、混合)录取前8名;

3.不足8人(队)参赛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减1录取;

4.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5.根据定向比赛特殊性,承办单位(漳州市)各代表队在比赛中取得的名次与其他省市各代表队并列计取;定向分会主席单位单独排名;

6.当某省各代表队在取得了某单项比赛的全部前6名成绩时,后面取得成绩的运动员的名次与其他各省市运动员并列计取(即第7名、第8名并列计取);

(二)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团体总分为各单位各组别参赛运动员前八名积分之和。混合比赛运动员积分只计入团体总分,不计入男子或女子团体总分。

2.各单项比赛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取前七名则按9、7、6、5、4、3、2计分,以此类推;集体项目比赛前八名分别按双倍计分计算。

(三)奖励

1.分别设高校精英组、高校专业组、军事院校组、本科甲组、本科乙组、本科丙组、专科甲组、高中精英组、高中组、初中精英组和初中组团体总分奖及各组别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对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前8名的队伍颁发奖杯。

3.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4.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4名至8名及三等奖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四)颁奖

在赛事中心或竞赛中心颁发。奖杯、奖牌、奖章按照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要求统一制订,并颁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成绩证书。

 

十二、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体现比赛的育人宗旨,各单位须按照本规程对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

(二)组委会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对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和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向其所属学校通报。

 

十三、经费

(一)场地、地图、器材及比赛中运动员住地与比赛场地往返的交通费用、与会工作人员的费用等各项开支由承办单位解决。

(二)各单位在报到时向大会缴纳以下费用:

参赛费:个人项目每人每项60元,集体项目不收取费用。

食宿费:编内人员180元/天/人。

注:赛程报到至离会共计8天,所有在编参赛人员统一按照7天收取费用,不可晚报到或提前离会,晚到或提前离会费用不退。

 

十四、报到事宜

(一)具体报到地点、联系人和有关住宿信息,请关注“中国大学生体协定向分会网www.cuoa.org”公告。

(二)所有单位都必须在报到当天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事宜,领取运动员注册卡、参赛证、秩序册及有关竞赛资料,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三)运动队报到时必须上交健康证明与有学校盖章、领队和所有运动员签名的《团体报名参赛者承诺书》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没有上交的单位将不允许参赛。《承诺书》请在“中国大学生体协定向分会网www.cuoa.org”下载。

(四)报名后,如参赛单位不能报到参赛的,务必在赛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如无申请而直接退赛的,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十五、联席会议

领队、教练员和裁判长联席会议于报到当日19:30在赛区召开。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按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并不允许参加第一场比赛。

 

十六、公示和申诉

(一)报名结束7个工作日后,所有单位报名表将在“中国大学生体协定向运动分会网www.cuoa.org”公示5天,请各队伍核对和相互监督。

(二)公示期间,主办单位受理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比赛期间及赛后继续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但对申诉实行赛后处理;申诉时须提交有领队签字的书面材料,同时交2000元申诉费。如属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有关个人及参赛单位,其他运动员(队)所获奖名次不变。

 

十七、安全管理

(一)参赛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全程负责制。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请各单位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领队(教练)要对参赛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住地和比赛场地间往返交通由大会统一安排,各参赛单位必须安排运动员于指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地点乘车,提前和延误乘车将按竞赛规则的规定处理。

(五)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得自行在外食宿,不得私自组织旅游或参与游泳。

(六)为给参赛人员提供更好的意外保障,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等,必须在报到现场统一办理户外高风险运动保险(意外伤害、伤害医疗等基本条款和附加保障条款及具体金额由大会统一制定),未按要求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十八、其他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如遇受伤(经大会医生检查,确认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等合理理由,可替换其他运动员参赛。替换运动员必须是秩序册上同组别,且比赛当天没有其他比赛任务者。变更申请必须在比赛前1天下午14:00至20:00之间书面提出,经由分会批准,并缴纳变更费100元人民币/项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变更费只提供收据)。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不允许替换。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的成绩、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比赛成绩公告后一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2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交组委会处理。

(三)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3000元“保证金”。对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抵押保证金”。

(四)各代表队自备队(校)旗一面,尺寸颜色不限。

 

十九、未尽事宜(如报到事宜、赛事信息指南、赛事服务指南等)将通过“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网www.cuoa.org”发布相关信息。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

 

 

 


 

微信图片_2018042809581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