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赛事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健康中国定向网(www.chinahealth.cn)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3月25日( 锦标赛); 2011年9月23日 (精英赛) 。 地点:待定
五、参赛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校(含职校)
六、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 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小学男子甲组、小学女子甲组;小学男子乙组、小学女子乙组。
(二)竞赛项目:短距离赛(限小学、初中参加) 中距离赛(限高中组参加) 百米定向赛 团队赛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必须具有2010年12月31日前的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校在读学生,必须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
(二)高中组只限广东省户籍,其余组别户籍不限(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学校和传统项目学校 运动员户籍不限)。
(三)必须是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次赛事运动的学生。
(四)必须符合《关于深圳市学校体育竞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及注册登记制度的规定》。
(五)参赛运动员参赛年龄: 高中组限1993年9月1日后出生; 初中组限1996年9月1日后出生; 小学甲组限1999年9月1日后出生; 小学乙组限2002年9月1日后出生。
(六)获得2008-2011年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比赛前八名运动 员,不取个人名次,只记团体总分或测验。各学校对以上情况参赛者必须在运动员报名时,主 动提供相关运动员情况说明。
(七)精英赛参赛资格:必须是2011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各单项前24名,团队赛 前12名运动员才能参加精英组比赛。
八、报名规定
(一)深圳市各中、小学、职高均可直接报名(同一学校不同校区可分校区组队),每校(校 区)每组别限报一参赛队。
(二)本次比赛分两场进行,各参赛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锦标赛每场比赛各参赛队限报 各组别男、女各4人;精英赛各参赛队根据精英赛参赛资格报名。请各队在报名时将每位运动员 的参赛项目及参加省级以上赛事前八名情况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团队赛(所有组别每参赛队可报男、女各一队,锦标赛团队赛为4人/队)。
(四)报名日期及地点: 1.锦标赛报名日期:2011年3月14日; 精英赛报名日期:2011年9月15日; 报名地点: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701室(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楼);联系电话:82661126; 逾期未报视为不报,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2.领队、教练会时间:3月18日下午15:00在市民中心市教育局会议室。
(五)报名要求: 1.各参赛队报名时交深圳市中小学生运动员注册所需收集资料表和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两 份(电子文档)。资料表及报名表统一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zeb.edu.cn/)德育 与体卫艺处“公告通知栏”下载。 2.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一张 需用A4纸统一张贴好,并注明学校、参赛组别,运动员姓名等)。
(六)赛事资料 秩序册、出发顺序表、号码布等资料3月23日9:00—18:00到以下地址领取: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科丰路8号2栋188室(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及本次定向越野比赛的相关规定。
(二)采用教育部推荐、由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chinahealth定向电子打卡计时系 统。
(三)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同组别参赛人数达到 100人随机分为两个平行组;分组原则是同单位尽可能不同组)。
(四)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五)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佩戴号码布,持专用定向指北针(自备)独立完 成比赛,比赛运动员指卡(比赛计时卡)自备。
(六)如比赛当天因天气等特殊原因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比赛活动将由主办单位重新商定。
十、名次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单项录取办法:每场录取各组别各项(男、女)前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名次录取和计分办法: 团体名次分别奖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分各前6名(不足6队参赛减一录取) 男子团体按各队四名男子队员各场比赛积分总和进行排名。 女子团体按各队四名女子队员各场比赛积分总和进行排名。 团体总分按各队男、女子队员各场比赛积分总和进行排名。 各个单项积分方法:按9、7、6、5、4、3、2、1计分。 团队赛积分方法:按单人单项比赛双倍积分。
(三)个人赛中因犯规被取消成绩的选手,其所在参赛队不予计取团体名次。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并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
十一、器材
(一)指北针、指卡由参赛运动员自备,其他比赛器材由主办方提供。
(二)此次比赛采用深圳华瑞健Chinahealth电子打卡计时设备。
(三)器材咨询电话:宁老师26501766、26503866、 13928440520。
十二、处罚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代表队成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者;
4.比赛时教练(领队)未按规定去指定区域集中者;
5.运动员未按规定批次出发者;
6.比赛时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7.比赛完不到终点打印成绩者;
8.教练员、领队和运动员比赛时间私自进入比赛场地,则取消其全队成绩。(本赛事将指定四 名督导员持摄像机在场内巡视);
9.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赛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取消团体总分,全队停赛一 年,并通报批评。
(二)其他处理:
1.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 须用指卡在成统处打成绩;
2.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教练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三)申诉:
凡对参赛运动员的成绩、资格及裁判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比赛成绩公告后一小 时内及时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申诉费原 数退还;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交组委会处理。十三、经费与保险 (一)参赛队伍经费一律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凭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以及学生证参赛证原件进行检录。
十五、有关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请浏览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zeb.edu.cn/)德育与 体卫艺处“公告通知栏”。
咨询电话:82105679,82661126,26505166。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